四川省心理学会会员、各分支机构:
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促进四川省心理科学研究,加强我省心理健康和精神卫工作,我会特组织2023年四川省心理学会科研项目立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选题
本次项目申报不提供项目选题指南,请申报者围绕心理学问题自拟题目,进行论证。所有选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
二、项目类型
本次申报项目分为重点项目(资助0.5万元/项)2-3项,一般项目(资助0.3万元/项)8-10项,自筹项目(无资助经费)多项。
三、申报人要求
凡在本次项目立项评审前两天入会的会员均可作为主持人(负责人)或主研人员参与申报,非会员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。每个会员单位可推荐单位员工申报一项课题。项目主持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,且作为主研人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最多一项。所有会员作为主研人员参与申报项目最多两项。已有四川省心理学会立项项目,但未完成者,不能申报。
四、申报流程
本次项目申报流程如下:
1.填写申报书
按《四川省心理学会科研规划项目申请书》(见附件)填写申请书,注意加盖所在单位公章(单位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)。无固定单位的可由本会专委会推荐报送并加盖专委会公章。
2.材料报送
请申报者在2023年11月19日前将纸质“申请书”寄至学会秘书处: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成都师范学院,胡靖璇,18990091839(为避免漏收,请使用圆通、顺丰快递寄送,寄出后请告知)。各申请者寄送出申请书后,需要同时将同版申请书WORD版发到学会邮箱(scsxlxh@163.com)。
五、项目结项与成果
所有项目要求在立项后两年内完成。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方案、论文、研究报告、调查报告、科普宣传册等形式。如果结题成果为论文的,重点项目结项要求至少在正规公开刊物发表2篇论文或北大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论文;一般项目至少在正规公开刊物发表1篇论文。论文需要注明“四川省心理学会立项项目”等字样方可认定为是学会立项项目成果。学会鼓励以论文形式结题,凡达到以上论文发表数量和质量要求的项目,可凭成果直接通过结题审核。其它类型成果经专家通讯或会议评审,通过审核方可结题。结题后学会颁发结题证书,并在后续申报中优先立项。
六、项目经费拨付
为提高结题率,本年度立项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均采取结题奖励的形式拨付经费。即在结题后以奖励的形式拨付给单位或个人。不能按时结题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均不资助科研经费。
七、项目办联系人
联系人:胡靖璇
电话:028-66775250(办公);18990091839
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(成都师范学院)
四川省心理学会
2023年10月19日